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布的《中央儲備糖儲存庫資質條件》(以下簡稱《儲存庫資質條件》)于2004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頒布的《儲存庫資質條件》對中央儲備糖儲存倉庫的庫房建筑結構、環境條件、庫房條件、設施設備、庫房管理等做出了具體規定和要求。
一、有關糖庫儲備規模和吞吐能力的要求
倉庫設計總儲存規模應在3萬噸以上。日入庫能力不低于1500噸;日出庫能力不低于1500噸;綜合日吞吐能力不低于2000噸。
二、有關糖庫環境的要求
(一)倉庫位置和交通。儲存倉庫要選擇交通便利、調度靈活、輻射能力強和安全經濟的地區,有較強的中轉、裝卸、調運能力;儲存原糖的倉庫要地處食糖產區、糖廠附近、港口城市和調運方便的城市;儲存成品糖的倉庫要地處食糖主銷區和港口城市。
(二)庫區環境條件。儲存倉庫周圍現狀和規劃均無污染型、易燃易爆型、危險型等工礦企業和倉庫;庫區內不應兼營、生產、存放有礙衛生的其他產品。儲存倉庫地面的整體標高要高于其周圍地區地面的平均標高。庫區應供水充足,能夠滿足消防和生活用水的需要。排水系統完善通暢,具有抵御洪水災害的能力。倉庫內庫區、生活區、生產區嚴格分開,并有嚴格的界線。庫區環境衛生干凈整潔,無污染物、雜物、雜草等;路面平整,無積水,無裸露地面,綠化面積的比例符合當地要求。庫區路面的荷載能力要與倉庫的吞吐能力相匹配。
三、有關庫房的要求
(一)庫房建設。儲存倉庫應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鋼結構或砌體結構;儲存倉庫庫房主體結構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符合GBJ16的規定;庫房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和防火分區的劃分應符合GBJ16的規定;庫房的室內地坪應高于庫區地坪;庫房屋面的防水等級不應低于Ⅲ級,符合GB50207的規定;庫房室內地面應有防潮層,淮河以南地區庫房室內墻面應有防潮面層;庫房的門窗應為密封門窗,且開啟靈活,整體密封、防潮、隔熱效果良好。
(二)庫房設施設備。庫房設施設備及所使用的材料應與庫房面積和吞吐能力相適應,同時應符合食品衛生、消防和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垛底應用墊木、墊板、石條等作為通風垛底,高度不應低于10公分,并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鋪設相應的苫墊物;庫房每1500平方米應配備不低于每小時30公斤除濕量的除濕設備,并配備4臺以上排風扇;每間庫房配備的溫濕度儀不應少于4個,且應有技術監督部門定期檢驗的合格報告;有與吞吐能力相匹配的傳送帶、吊機、叉車等吞吐作業所需的設施設備;檢重衡器數量充足,并應有技術監督部門定期檢驗的合格報告;應配備符合聯網要求的計算機。
四、有關庫房管理要求。
(一)中央儲備糖不應與其他商品混存,不同品種的儲備糖不應存在同一庫房內。
(二)糖垛布置。墻距不少于0.8米,垛距不少于1米,柱距不少于0.3米,頂距不少于0.5米(平頂庫高度以不影響垛頂通風和檢查為宜),燈距不少于0.5米,主通道不少于2米。糖垛的每垛占地面積不宜超過100平方米,地面實際存放數量應小于設計承載能力。
(三)糖垛外觀。包口向里,層次批次清楚,垛面平整,上下一條線,整齊美觀。應在相對統一、明顯的位置懸掛中央儲備糖統一垛卡,垛卡的內容應包括入庫時間、天氣、品種、質量、包裝、規格、件數、重量、高度等,應保證垛與卡、卡與帳的完全相符。
(四)庫房內應干凈整潔無雜物,地面和糖垛不應有散落的糖粒、灰塵,應采取措施防蟲防鼠。
(五)庫內溫濕度控制。溫度在30C以下時相對濕度不高于70%,溫度在35C以上時相對濕度不高于65%。
五、有關糖庫消防和安全的要求
庫房火災危險類別屬于戊類,庫房消防應符合SBJ09的規定;應有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防范措施及各種情況下的緊急預案;有嚴格的庫區火種管理制度,庫內嚴禁吸煙,并有明顯的警示標志;有完善有效的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和器材,并應符合國家和當地的有關管理規定;庫房應有完善的避雷設施,并應有有關部門定期檢驗合格的報告;用電線路和用電設備無老化、缺乏檢修等現象,配電設備的容量要與倉庫用電機械設備的負荷相匹配,庫區無架空配電線路;各種用電設施設備應有明確的操作規程;倉庫有健全的安全保衛制度,并有專職安全保衛干事。
六、有關糖庫人員的要求
配備足夠數量的、經過培訓具備相應資格的專業人員從事在庫管理工作。員工經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每年進行一次例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做臨時健康檢查,凡患有影響食品衛生的疾患者,應調離本崗位。員工應保持個人清潔,不得將與生產(作業)無關的物品帶入倉庫。每3000平方米的庫房或10000噸的儲備量應配備專職保管養護人員1人;已實現自動化吸潮和溫濕度檢測的,保管養護人員可適當減少。至少配備專職安全保衛干事一名。有若干人員熟悉計算機的基本操作。
七、有關倉庫信用要求
應誠信經營,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度。應無欺詐、違規經營、偷稅、漏稅、欠稅等情況;在司法部門、行政執法機構三年內應無違法記錄;財務狀況良好,能夠提供銀行信譽擔保或其它方式擔保,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應對儲備糖的數量完整、質量合格和儲存安全承擔管理責任。
八、有關糖庫文件與記錄要求
(一)儲存倉庫應建立以下管理文件。倉庫崗位責任制;食糖在庫保管養護辦法;倉庫貨物出入庫管理規定;倉庫商品帳登記管理規定;倉庫衛生管理規定;在庫物質管理規定;倉庫布局平面圖;中央儲備糖垛位圖;庫區及周圍地區平面圖;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業務流程操作程序;財務管理和商品入出庫管理制度。
(二)儲存倉庫應建立以下相應的儲存管理文件記錄。中央儲備糖臺帳記錄;中央儲備糖入庫重量抽檢過磅記錄;中央儲備糖垛卡記錄;中央儲備原糖入庫水分檢測記錄;中央儲備成品糖入庫質量檢測記錄;庫內溫濕度檢測記錄;庫內吸潮及通風記錄;庫內儲備糖檢查情況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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